国土部下发关于建立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
国土部11月19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明确各省级国土部门应于2011年3月底前建立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并投入运行。国土部称,全国各省级国土部门应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建立由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县级原则上不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已经建立交易机构的,要完善市场功能,健全交易制度;尚未建立交易机构的,应采取新建、在已有事业单位增
2010.11.23
山西停产整顿4企业提请关闭19家
全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今日结束。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此次整治,全省共督查企业数4411个,发现各类问题或隐患14686项,其中责令当场改正的有8925项,责令限期改正的有5738项,警告企业50家,罚款68.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家,提请关闭19家。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资源型重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决定了我省的职业病危害较为严重,主要是生
2010.11.04
韩企申诉 韩重启中国产二氧化钛反倾销复审
据韩联社10月21日消息,韩国知识经济部贸易委员会当日表示,应韩国COSMO化学的申请,决定对中国产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复审,就是否调整现行反倾销实施将进行调查。报道称,按原计划,韩国政府将全面取消对中国产二氧化钛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但韩国唯一的白色涂料生产企业COSMO化学声称,中国低价抛售二氧化钛,对韩国白色涂料行业造成极大损失,并申请了复审。报道称,中国产
2010.10.22
五部门要求加强网上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
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管理的公告》,以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净化网络环境。公告要求严格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的准入制度。任何单位在互
2010.09.28
我国对韩国锦湖丙酮反倾销税率调至4.3%
9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丙酮反倾销案韩国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倾销和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决的公告》,决定从9月10日起,将原产于韩国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的进口丙酮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4.3%。此前,该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8.9%。商务部于2008年6月8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征收反倾销税。2009年6月26日,
2010.09.14
加拿大将双酚A归为有毒物质
加拿大近日成为全球第一个将双酚A列入有毒物质清单的国家。最近完成的一项研究显示,大部分加拿大人体内都含有塑料添加剂,加拿大政府因此作出这一决定。不过,澳大利亚食品与日用品理事会认为,没有科学依据证明食品罐衬里中使用双酚A有害健康。该理事会发言人杰弗里·安尼森表示:“即使在国际范围内,也没有证据证明罐装或瓶装食品包装中所含的双酚A会危及人体健康。含有双酚A产品
2010.09.13
美国化学品管理又出重拳
作为美国环保局(EPA)局长莉萨·杰克逊加强和改革化学品管理承诺的一部分,EPA于8月18日公布了以防范联苯胺染料、六溴环十二烷(HBCD)和壬基酚(N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s)等化学物质潜在健康风险的行动计划。这些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用于染料、阻燃剂和工业洗涤剂等领域。新的行动计划是EPA在行使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赋予权力时打出的又一记重拳。此
2010.09.02
美对华高锰酸钾作出反倾销复审终裁
2010年8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锰酸钾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普遍倾销幅度为128.94%。1983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高锰酸钾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416100。1983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9.63%。2010年5月3日,美
2010.09.02
印度对含中国在内的多国纯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0年8月20日,应印度碱制造商协会(Alkali Manufacturers’Association of India (AMAI))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欧盟、肯尼亚、巴基斯坦、伊朗、乌克兰和美国的纯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36.20。这是印度今年第8起对华反倾销调查。印度商工部初步决定采用结构正常价值计算中国和乌克兰涉案
2010.09.02
商务部裁定对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10年8月12日起对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今日发布2010年第47号公告,公布了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存在倾销,中国精对苯二甲酸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10年8月12日起对精
2010.08.17
欧盟对华酒石酸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
2010年8月4日,欧盟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酒石酸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1年1月28日到期,有关利害关系方需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3个月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递交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81200。 2004年10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酒石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1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0.08.05
印度对华PVC树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印度海关7月26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台湾和泰国的PVC树脂(Poly 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征税期为6个月(至2011年1月25日)。
2010.08.04
美国对华糖精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0年7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糖精作出第4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国(包括开封兴化精细化工厂(Kaifeng Xinhua Fine Chemical Factory))普遍倾销幅度为329.94%。2002年8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糖精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51100。2003年7月9日,美国商务部
2010.07.28
中国决定对俄日进口三氯乙烯进行反倾销期终复审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商务部21日发布2010年第45号公告,决定自7月22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公告称,本次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5年第37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一致。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三氯乙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
2010.07.22
印度取消对美国丙二醇的反倾销措施
近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美国、新加坡、欧盟和韩国的丙二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自美国、新加坡、欧盟和韩国进口的丙二醇未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且也不存在损害继续发生的可能,因此决定取消上述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053200。2003年8月,印度对原产于美国、新加坡、欧盟和韩国的丙二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8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0.07.15
印度版“WEEE法规”提案进行公众咨询
近日,印度环境和森林部(MoEF)发出咨询,20多种物质的含量上限将列入国家立法《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法规》(WEEE)中。WEEE法规提案已开始进行长达60天的磋商咨询,紧紧围绕欧盟WEEE指令和RoHS指令展开。其中提案的第15条,题为“在电子电气设备的制造过程中减少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oHS)”,要求生产者在标准生效日期的3年内遵守附表三列出的一系列的限制
2010.07.15
印度延长对中国纯碱征税
印度海关6月28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碱(Soda Ash)继续征收16%的保障税,以从价税方式征收,征税期至2011年4月19日。此前,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于2009年4月决定对该产品征收为期一年的特别保障措施税。2010年2月,保障措施局发起复审调查,以决定是否延长征税期限。4月13日,保障措施局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至2012年4月。后经
2010.07.05
美贸易终裁对中国钾磷酸盐征收“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月30日作出最终裁定,以所谓中国产钾磷酸盐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为由,同意对中国输美钾磷酸盐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即“双反”)制裁。受美国国内经济下滑、保护主义抬头以及政客操弄等多种因素影响,美国最近频繁对中国产品实施贸易限制措施,“中国制造”正成为美国保护主义抬头的最大受害者。对于美方的贸易保护主义举动,中方多次进行严正交涉,并要求美方恪
2010.07.02
出口退税回归常态 调结构深入人心
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些商品共406种,分属于钢铁、有色、化工、玻璃以餐饮旅游及塑料和橡胶制品行业。应该说,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是继新疆资源税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与人民币汇率改革推进后的又一举措。经济结构调整处于目前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位置。下调或者取消出口退税率也是中国在金融危机期间“非常规政策”
2010.06.28
商务部宣布延长甲醇反倾销调查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今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正常情况下,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6月24日。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12月24日。
201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