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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企业将有权开采煤层气
2010.12.15   点击234次

在12月1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透露,经国务院同意,该委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业内人士分析,山西将可能获得土地审批政策优惠,以及“先试先行”煤层气开采、财政返还等政策支持。山西也将给大庆、伊春等能源、资源生产地区,提供资源型经济改革借鉴经验。

与此前批复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不同,山西省长期以来特点鲜明,可谓“一煤独大”。因此,山西省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关乎国家能源安全。

彭森透露,山西省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将制定更详尽的实施方案,但在大方向上,国务院批复后,山西获得的最重要的政策将是改革的先行先试试验权。目前全国其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已有的包括城乡统筹、两型社会建设等政策,也会优先在山西进行移植和推广。

“先试先行”权的具体落实尚未最终定论。山西省发改委官员此前表示,山西省资源综改区申报方案共涉及5项优惠发展措施。而目前山西正在实施“气化山西”的改革措施,按照山西省政府的规划,到2015年,山西的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供气总量将达120亿立方米。

对此,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认为,山西省获得试验区权限后,对于煤炭企业开发天然气的审批将成为其重要一步。山西煤炭企业将在首先获得煤炭资源开采权的前提下,拥有优先开采煤层气的权利。

此前,在煤层气开发方面,由于煤层气开发审批权一直在中央,所以目前在山西地区获得煤层气开采权的企业也绝大部分仍为央企。

根据惯例,在国务院批复地方为综改区后,地方政府将制定详细的综改方案,对于金融、土地方面的细化政策,还将以专项方案的方式报批申请。业界普遍预计,除去获得转型发展的资金,预计山西还将获得对采煤沉陷区、废弃工矿地、劣质土地的使用和审批权。而且在保证山西省现在耕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山西省还有望通过土地置换拥有部分土地建设用地指标。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