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我局曾分别于2012年和2016年印发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政策文件。随着“十四五”国家对污染减排和新增总量的管理要求发生变化以及本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亟需尽快健全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相适应的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