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宣传
作者:admin 2021.12.10 点击642次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谁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①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③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3、谁能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接受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按照政府部门的部署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本文来自:莱宝网 | 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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