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化工行业成为该省节约的重点。
《意见》指出,湖北省资源现状不容乐观:全省能源自给率仅24%左右,火力发电用煤的98%需从省外购入;水污染较为严重;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人口不断增加,湖北省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意见》要求,要从节约能源、水、原材料、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着手,并通过立法、完善节约标准体系、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等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
在确定的节约重点中,该省政府要求,2006年,一批化工高能耗企业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下降4%,万元生产总值耗水量每年要下降5%;武汉、十堰、襄樊、宜昌、荆门、随州、孝感、黄石、鄂州等9个试点城市,今年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代替其他汽油;加快耗油量大的老旧汽车、船舶的淘汰进度,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磷矿开采方面,今后“大矿小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破坏浪费磷矿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将被严厉禁止。化工废料方面,粉煤灰、化工废渣、有机废水、废旧轮胎等化工废料要进行综合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