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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开始全面降税
2005.07.21   点击226次

从7月20日起,中国与东盟10个会员国的货物贸易将全面调降关税。深圳海关表示,进出口企业享受优惠税率须持有原产地证书,经由第三方中转的进口货物,申报时须出具未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

中国从7月20日起实施与东盟10国签署的「货物贸易协议」,将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降税产品涉及7000个税目。东盟会员国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汶来、越南、缅甸、柬普寨、老挝。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负责中国与东盟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验证与查核。

香港商报今天引述办公室副科长周晓姝说,企业在进口优惠贸易协议项下进口货物时,必须向进口地海关提交东盟成员国指定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如果中国企业出口东盟,必须取得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及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

另外,经过香港或澳门换装运输工具的优惠贸易协议项下的进口货物,则由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检验澳门有限公司签发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对东盟出口产品主要是机电产品、IT产品、轻纺工业品,从东盟进口多属原料性产品,包括天然橡胶、纸及纸板、成品油、矿砂、水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