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日前对全省流通领域农药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的60个批次样品中仅有60%合格。不合格品主要表现为假冒伪劣、名称使用不规范、性能宣传虚假、厂名厂址标注混乱。
山东省工商部门日前对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0地市的农药类商品市场进行检查,共从43家农药经销户中抽取60个批次样品,样品涉及全国55家生产企业。60个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为36个,合格率为60%。不合格农药涉及20家经销户及23家生产企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农药类商品应做到“三注意”:一是注意选择经营场所。尽量到正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购买,注意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尽量不要从流动商贩手中购买。二是注意查看包装标识。仔细查看商品包装是否规范,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注是否清楚,有无产品合格证。三是注意索证索票。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对农资经营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进货和销货台账、进货和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农资商品留样)制度,消费者应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发票和信誉卡,以便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