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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种高毒农药削减目标
2005.05.18   点击229次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高毒农药的禁、限用。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2004~2007年,分3个阶段完成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农药的削减工作:2003年12月30日,撤销登记的第一批457个复配产品;2005年1月1日,撤销登记的非原药生产企业的第二批284个单制剂产品;将于2007年1月1日,撤销登记的原药生产企业的第三批70个单制剂产品。

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由于使用量大、毒性高,是造成我国农业生产中农药中毒、人畜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各地开展甲胺磷5种高毒农药削减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如认识不一致,工作推进不平衡;市场监管不利,预定削减目标尚未实现。按照削减方案,目前5种高毒农药的混配制剂产品和非原药生产企业的单制剂产品应已退出市场,但实际上还在继续生产和使用。

高毒农药为何削而不减?一方面是农民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习惯于使用价格便宜、杀虫效果好的高毒农药。目前,我国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量占农药总使用量的1/4左右。由于其杀虫谱广、速效性强、使用成本低、应用面广,农民普遍用于防治水稻、棉花、小麦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主要害虫,也有一些农民违规用于防治蔬菜和果树害虫。另一方面是替代产品不能满足农业生产要求。近年来,各地在筛选替代产品上做了大量工作,也筛选出一些替代产品。但如果水稻纵卷叶螟、条纹叶枯病等大暴发,目前还没有防治效果立竿见影的低毒、高效、经济、安全的农药产品。这使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继续大量在水稻上应用,并成为一些地方防治粮食作物地下害虫的主要农药产品。

今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削减工作的目标是;所有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混配制剂产品;非原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单制剂产品;除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外,停止在其他作物使用;示范推广一批已经成熟的替代产品;筛选一批新的替代产品;切实减少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量。

对此,各地要落实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要向有关部门宣传、向企业宣传、向农民宣传,号召全社会树立科学理念,重视和支持高毒农药削减工作。二是加强对生产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非常重视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把高毒农药的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实现削减工作目标。三是做好替代产品的筛选和示范推广工作。要制定本地区高毒农药削减计划,确定出主推品种及其配套技术、主推地区、主推作物,要建立低毒高效农药示范区,做好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把高毒农药的生产量和使用量迅速减下来;要充分调动农药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做好替代产品的开发、筛选和推广应用,确保高毒农药退出市场后当地的农业生产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