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三氯异氰尿酸作出反倾销初裁(附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ex29336980、ex38084020,调查期为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在本案中,欧盟选取日本作为替代国。
据欧盟发布的初裁公告,我国的应诉企业包括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常州市可灵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诸城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濮阳Cleanway Chemicals有限公司和山东菏泽华意化工有限公司;美国的应诉企业包括Biolab有限公司和Clearon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中国上述6家应诉企业均提交了“市场经济待遇”的申请,欧盟根据有关法规最终认定其中3家公司符合“市场经济待遇”条件,这3家公司是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濮阳Cleanway Chemicals有限公司和山东菏泽华意化工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三氯异氰尿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三氯异氰尿酸作出的反倾销初裁结果 国家 企业名称 临时反倾销税(%) 海关附加码 中国 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6.8 A604广西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9.0 A625江苏常州市可灵化工有限公司 39.0 A626山东诸城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39.0 A627河南濮阳Cleanway Chemicals有限公司 17.4 A628山东菏泽华意化工有限公司 9.2 A629其他中国公司 40.3 A999美国 Biolab有限公司 20.8 A594Clearon有限公司 28.5 A596其他美国公司 33.8 A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