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7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致函中国驻南非使馆经商参赞处,该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Glass Fiber Chopped Strand Mats)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从2005年2月17日起26周内对该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直至作出终裁。浙江巨石集团的税率为31.81%,其他中国企业的税率为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