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个方面意见不一,已经出台数年的要求在北京所有汽油中添加清净剂的环保政策,目前仍然难以完全落实。
这种状况给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北京市环保局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该局官员22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誓言:2005年一定要在所有的汽油中加入此类汽油添加剂。然而,由于各方思路分歧明显,专家仍然对此种表态能否落实表示疑虑。
汽油清净剂是一种特殊的汽油添加剂,通过仓储或零售环节直接在汽油中加入此添加剂,可以有效清除汽车由于长期使用产生的积炭,从而大幅降低在此类状态下所产生的尾气污染,使车辆保持原来的设计尾气排放水平。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于1999年颁布的《车用无铅汽油标准》和《车用有害物质控制标准》都要求,在北京、广州、上海三个城市中销售的汽油,从2000年起“应该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炭的清净剂”。北京市去年颁布的北京市地方《汽油标准》,也要求在北京销售的汽油加入清净剂。
然而,记者走访了北京市的几个加油站,当被问及所销售的汽油是否添加了汽油清净剂的时候,多数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添加”或者“不知道”,只有个别加油站表示已经添加了。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中心总工程师李昆生对记者说,自从国家出台北京市销售汽油必须加入清净剂的政策以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公司早就开始在其油品中加入了清净剂,并且从2004年上半年开始,向北京市环保局上报有关添加情况的资料。由于两大集团占有北京汽油市场绝大多数零售额,所以目前本市销售的多数的汽油都已经加入了合格清净剂。李昆生同时承认,北京市环保局及其他部门并没有核实两大石油集团到底是否按照其所言的情况加入了清净剂;而且,对于两大集团以外的单位在销售油品时是否加入了清净剂,“不是很了解”。他说,环保局今年计划直接介入油库加剂监管,凡是没有按照规定加入清净剂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就上述情况,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最大的石油供应商中石化销售公司的一位主管官员,这位官员的答复更让记者吃了一惊。他直接否认了中石化在北京销售的油品早就加入了汽油清净剂的说法,他说,“近年来,我们确实在销售的汽油中加入了能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的物质,但是,这与国家有关标准中要求的汽油清净剂不是一回事。实际上,中石化最近两年已在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开始销售添加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清净剂,但是不包括北京市。中石化在北京市开始销售加入清净剂的汽油,不过是最近两个月的事情。”
那么,为何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说法呢?记者采访了一位关注石油行业的业内人士,他向记者透漏,原因主要出在2004年10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给两大石油集团的一份批复上。这份批复说:两大石油集团在北京销售的汽油如果添加了清净剂,每升售价可以上涨0.06元。批复中要求,所用的清净剂必须是经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共同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推广项目》的产品。同时,推广使用的汽、柴油清净剂须遵循用户自愿原则,全市各加油站要优先保证同标号普通汽、柴油的市场供应。这意味着车主有权选择使用未添加清净剂的汽、柴油。显然,这与先前要求强制使用清净剂的政策,已经有所不同。
然而,批复过去近半年了,根据记者的了解,北京市目前销售的加入了清净剂的汽油并没有相应涨价。在被问及中石化为何没有涨价时,上述接受记者采访的中石化官员表示,“当前国际油价水平较高,考虑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我们暂时没有根据北京市的批复提价;但是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在油价中加入这6分钱”。
对于这个批复,李昆生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入清净剂是强制要求,因此无论涨价与否,都应该加入。他直言不讳地说:那种认为清净剂是消费者或者销售者自愿使用的理解,是错误的。他暗示,环保局对市发展改革委的上述批复,持有不同的意见。
更加复杂的是,对这个批复持有不同意见的,除了环保局外还大有人在。由于批复中对合适的清净剂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实际上符合这种规定的产品目前全国只有个别企业生产。这样就把多数清净剂生产厂家排除在外,这引起了这些厂家的强烈不满。据媒体报道,已经有企业向北京市发改委提请行政复议。
而广大消费者虽对在油品中加入清净剂没有异议,却众口一词地坚决反对借此抬高油价。在中石油北京市宣武门加油站,记者采访了几位司机,他们说,清净剂到底有用没有,谁也不知道,如果免费加还可以考虑,如果提价,则坚决不加。
而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则直接对1999年有关部门出台的要求强制加入清净剂的“行业标准”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说,既然汽车积炭是经过了长期使用以后才出现的,那就只应该在这个时候要求加入清净剂;对于新车及养护良好的车来说,根本没有必要每次加油都使用清净剂。因此,“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两大石油集团的批复,是对消费者和石油企业负责的态度;环保局一刀切的做法,只能让消费者承受更大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