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2005年2月3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生效期为2005年2月4日。
2003年6月10日,马来西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0月7日,马来西亚对此案作出初裁。
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省、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的顺丁烯二酸酐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国家(地区) 企业名称
反倾销税率(%)中国台湾省 UPC Technology公司
3.45
其他台湾公司
18.17印度尼西亚 Yongsan Chemicals(有限)公司
26.34
其他印度尼西亚公司
19.14韩 国
所有韩国公司
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