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试剂仪器网! [登录] [免费注册]
试剂仪器网
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要闻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2004.07.23   点击467次

近日,卫生部发出通知,从8月1号起,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首次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上市前由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申请备案。卫生部对申请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再组织技术评审,未经备案擅自进口或销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