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通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状况时表示,环保总局将采取措施推进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进程,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
目前,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城市排水管网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体制不顺、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着'十五'国家环保计划目标的实现。为此,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与有关方面协作,采取措施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维护和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采取的措施包括明晰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拓宽投资渠道,继续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使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改善环境质量的效能。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制定一系列操作性强、可有力促进和保障设施建设与运行的政策,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定。
据了解,到2003年底,全国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51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3284万吨/日。但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仍无法适应城市数量与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去年排放量占污水总量的53.8%,COD排放量占总量的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