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6月上旬的反倾销终裁时间不多了,深圳仍有不少塑料包装企业稳如泰山,好像与自己没有关系一样,表示自己的商品可以不销往美国,甚至宁可放弃美国市场,也不愿意支付2000美元的律师费参加应诉。他们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对国内整个塑料行业赢得反倾销案的胜利将极为不利。”在上周举办“对美国塑料袋反倾销应诉座谈会”之后,深圳市包装行业协会副会长王春秋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与部分深圳塑企不同,参会的香港塑料包装企业表现出了很高的应诉热情和“抱团”精神。会议主办者之一的香港塑料袋业厂商会会长翁锐贵透露,目前香港报名应诉的会员已达50家,并筹集到50多万港元的律师费。他认为,争取一个公平的贸易权益,必须靠团结大多数的塑料袋生产商、出口商和美国进口商,吸引各方参加“无损害”抗辩。如果有超过100家的中方企业应诉,并组织专门小组与美国商务部官员会谈,就有可能在终裁时推翻“有威胁”的结论。翁锐贵甚至表示,参加应诉的企业,只需填写美国商务部的调查表格并缴付上限为2000美元的律师费,剩余的费用将由商会筹募支付。
为争取更多的厂商应诉,深圳市包装行业协会与香港塑料袋业厂商会共同在深圳举办了“对美国塑料袋反倾销应诉座谈会”,欲在6月上旬终裁前想出“万全之策”。王春秋说,积极反倾销应诉是整个行业的大事,企业应该团结起来。据介绍,深圳塑料包装行业只有少数企业对应诉持积极态度,有不少企业只是表示了口头上的响应和支持,协会正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另据悉,代理此案的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正与美国反倾销律师威廉·佩里一道,进行反倾销调查辩护,他们告诫企业,如果最终裁决结果显示美国企业受到损害,征收的关税将更高,并将持续5~30年。同时,加拿大、欧盟也可能会效仿美国的做法,那时,中国厂家被迫放弃的将不只是美国市场。(完)(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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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反倾销案始于2003年6月。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受了美国5家公司提出的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乙烯购物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7月,美方向中国出口到当地的塑料袋制造商发出一份问卷。由于企业对反倾销情况不了解,也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只有少数厂家作出了回应。今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聚乙烯购物袋反倾销案进行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将于7月中下旬进行投票表决,作出最后裁定。业内人士称,目前是应对该反倾销案的冲刺阶段。而一旦终裁宣布倾销成立,将引发国内塑料包装市场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