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关于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会议精神,会议提出,今后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将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的企业除了处罚企业外,还将严肃处理法人代表。
据介绍,2003年以来,南京市执法部门共检查了2300多家次的企业污染治理情况,立案查处了84家违法、违规的污染企业,取缔16家、关停19家、限期整改24家。但是目前南京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已经达到了环境自净能力的极限,2003年酸雨发生率达到了39%%。2004年一季度,大气中二氧化硫含量增长了69%%,2003年全年有关环境的群众投诉超过了1.8万件,环保问题已经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南京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环保专项整治,重点对长江流域违法排污、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转、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会上由市环保、纪委、监察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南京市2004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方案正式出台,南京市将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清查一批违规开工的建设项目,清理一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限制环保执法的规定,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突出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处。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存在偷排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除了处理企业外,还要严肃处理其法人代表,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