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环保局发出通告,禁止实验室等场所产生的废液、废物直接排放,具体实施方案也将同时出台。
据悉,该局在对科研、试验、大专院校等单位实验室、化验室、试验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后,将采取集中收集方法,统一到工业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不允许再把有毒有害的废物、废液随意丢弃,同时要求相关单位要建立起防治预案,该局将对储存场所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彻底根除环境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