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03年相比,2004年我国大部分化工产品的进口关税降低了0,5%-3,5%。降低化工产品的进口税率也是为了完成对世界贸易组织有关降低贸易壁垒的承诺。
从2004年1月1日起全部主要的芳香化合物(苯乙烯,甲苯,全部的酸类产品,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的税率规定为3%,比2003年的进口税率降低1%-1,8%。苯的进口税率降低到2,7%。与2003年的进口税率相比,烯烃产品(乙烯和丙稀)的进口税率未变,仍为2%。主要聚合物(聚氯乙稀和聚苯乙烯)的进口税率降低了1,1%,为10,7%,聚乙烯的进口税率降低了1,3%为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