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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考验内地海关 商品原产地认定杜绝偷逃税款
2003.12.10   点击388次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明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

在CEPA框架下,内地海关要对原产地是香港的商品实行零关税。而如何认定从香港进口的商品原产地,避免非香港生产的产品利用CEPA偷逃国家税款的问题,就考验着内地海关。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胜强12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CEPA明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目前海关正在加紧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作为海关,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原产地的认定。因为按照CEPA的规定,对于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限定在香港生产。

内地每年从香港进口的商品中有大量由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由香港转口的产品。因此,要把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中区别开,让真正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享受优惠,而避免不是香港生产的产品通过蒙骗、通过违报原产地享受国家的优惠关税,海关要付出很大的精力。

黄胜强说,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会使许多非香港生产的产品利用CEPA偷逃国家税款,这不仅会冲击内地企业,也会扰乱内地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出现谎报原产地走私合法化的问题。

对于中国海关如何认定香港进口原材料到香港加工的产品是不是具有香港原产地资格的标准问题,黄胜强表示,目前按照CEPA的规定,只要是在香港进行过这个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同时加工完了的产品跟原材料之间实现增值30%以上,经过中国内地海关的核定,可以视为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并享受CEPA的零关税。这两条标准是内地和香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制定的。

由于CEPA还没有实施,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表示很难预计将有哪些产品、哪些企业会进行商业瞒骗、价格瞒骗。但是从打击走私的一些经验来看,像服装、玩具之类的轻工产品容易进行商业瞒骗、价格瞒骗。因为这些产品在成品的检验当中,对原产地的认定有一定的困难。

  刘文杰说,为防止原产地的瞒骗,内地海关与香港建立了原产地联网核查系统。通过这个联网核查系统,相信中国内地海关有能力并有效地防止利用原产地瞒骗来偷逃关税的违法行为。目前,海关总署的业务、科技等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开发工作,可以保证在1月1日前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