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石家庄、保定、邢台、唐山、衡水、廊坊6市,对过氧乙酸等危险化学品及消毒剂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检查过氧乙酸等危险化学品及消毒剂生产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产品时是否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产品包装上,是否加贴或拴挂化学品安全及使用标签,其产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检查使用过氧乙酸等危险化学品制造消毒剂的生产单位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提供其产品使用说明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检查经营过氧乙酸等危险化学品及消毒剂的单位,特别是商场、超市等,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经营销售许可证件,禁止销售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过氧乙酸等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