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聚氨酯网讯:欧盟立法须由立法机构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批准,2024年4月24日欧盟议会投票通过PPWR“临时协议”,欧盟理事会预计于2024年底前投票“临时协议”,待立法完成,新法于完成一刻18个月之后生效。
“临时协议”共71条,其中塑料循环利用行业关注度最高的是第7条“塑料包装中最低回收物含量”。苏亦搏对其中的其中十多个重要段落条款进行解读,以下是部分内容,如需全部内容,请下载演讲报告查看。
段落1和段落2:
截止2030年1月1日/2040年1月1日,或段落8生效后的3年,基于最晚时间,任何置于市场的包装的塑料部分须含有“消费塑料废弃物回收物(PCR)”,最低含量为:
a. 接触类包装,不含单次使用饮品瓶,主要成分PET (2030: 30%;2040: 50%)
b. 接触类包装,不含单次使用饮品瓶,主要成分除PET (2030: 10%;2040: 25%)
c. 单次使用饮品瓶 (2030: 30%; 2040: 65%)
d. 不属于a, b, c的包装(2030: 35%; 2040: 65%)
包装类型见附录II的表1
计算方法为每一个相关公司的平均值
段落3:关于“消费塑料废弃物回收物”
a. 由欧盟内收集,并符合本法规或各国法规可取代“欧盟一次性塑料指导”或“欧盟废弃物框架指导” ,或由符合以上法规的欧盟外国家收集。
b. 由欧盟内符合“欧盟排放指导”设施回收,或由符合“欧盟排放指导”欧盟外国家回收。
注:如是将回收物用于食品包装,回收物还必须符合EU Regulation2022/1616 “塑料回收物用于食品包装法规”。
段落4和5:无需含有回收物成分的包装(10类)
• 可降解塑料包装(基于第三条段落47的定义)• 可证明回收成分对人体有危害以至于不符合Regulation (EC) No1935/2004法规的包装• 塑料成分占包装总重5%以下的包装
段落6:相关公司须按附录VII的表格进行回收物含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