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河南省发改委介绍,为做好《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立法工作,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国家和省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文件,编制形成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及依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并请注明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显示,河南拟将11个品类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列入名录,分别为:
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2、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4、一次性塑料棉签
5、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6、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7、不可降解塑料袋
8、一次性塑料餐具
9、一次性塑料吸管
10、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
11、快递塑料包装
其中,对于不可降解塑料袋,规定:禁止提供使用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对于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规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对于快递塑料包装,郑州市、洛阳市、濮阳市、许昌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全省2025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