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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批准5项化纤领域国家标准发布
2022.07.29   点击365次
标签: 纤维

近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第6号公告,GB/T 14337—2022《化学纤维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4338—2022《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14344—2022《化学纤维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4463—2022《粘胶短纤维》四项标准发布,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第8号公告,GB/T 41671—2022《化学纤维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标准发布,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GB/T 14337—2022《化学纤维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短纤维的单根纤维拉伸性能的试验。本文件适用于名义长度不小于20 mm的化学纤维短纤维。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

GB/T 14338—2022《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化学纤维短纤维。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

GB/T 14344—2022《化学纤维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长丝拉伸性能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化学纤维长丝,不包括氨纶和碳纤维。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虹纤维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

GB/T 14463—2022《粘胶短纤维》

本文件规定了粘胶短纤维的分类和标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棉浆粕、木浆粕为原料生产的线密度为0.66~6.67 dtex的本色有光粘胶短纤维。其他原料和规格的粘胶短纤维参照使用。

潍坊欣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

GB/T 41671—2022《化学纤维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本文件描述了化学纤维中7种有机溶剂(见附录A)、2种无机溶剂(硫氰酸钠、浓硫酸)残留量的测试方法。附录B给出了湿法纺丝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中溶剂残留量的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部分溶液纺丝化学纤维,包括氨纶、腈纶、聚酰亚胺纤维、间位芳纶、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莱赛尔纤维、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对位芳纶。其他溶液纺丝的化学纤维可参照使用。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南通市纤维检验所等单位负责起草。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