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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1.12.10   点击441次
标签: 生物质

为贯彻落实《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的决定》(百发〔2021〕14号)精神,发展壮大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形成循环、智能、、低碳发展的新型生态铝产业体系,实现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进一步优化铝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链化发展,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在铝产业的应用,促进铝产业的化石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形成循环、智能、、低碳发展的新型生态铝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铝产业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聚集凸显,氧化铝、电解铝能效基本达到国际水平,铝深加工主要产品能效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铝产业总产值达1200亿元。

到2025年,新增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装机达700万千瓦以上,新增年发电量120亿千瓦时以上;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融合发展,区域电网结构优化,基本建成“风光水储”一体化新能源网,推动铝产业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40%。

到2030年,铝产业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循环、智能、、低碳发展,氧化铝、电解铝能效达到国际水平,铝深加工产品能效全部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铝产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

到2030年,新增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总装机达1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年发电量达150亿千瓦时以上,引进市外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200亿千瓦时以上,基本实现铝产业使用清洁能源的目标。

三、任务分工

(一)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项目开发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布局,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工作基础上,积极引进企业,建设生态友好型风电项目。有序推进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建设市场化并网风电项目。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已核准的风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时期,加大全市风电资源开发统筹力度,进一步规范风电开发秩序,公开、公平、公正选定竞争力强的风电企业,加快风电开发进程。“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3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新增风力发电量60亿千瓦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资源优化利用与项目开发有机结合,充分利用荒地荒坡、石漠化地区、资源枯竭矿区、鱼塘、库区水面等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鼓励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项目。结合“十四五”时期国家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企业厂房、农村住宅等屋顶,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现从“买电”到“卖电”的转变。“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量40亿千瓦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生活垃圾废弃物等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采取联建共享方式建设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积极推广垃圾热解气化发电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12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新增生物质发电量7亿千瓦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合作。坚持互利共赢原则,加强与周边省份能源合作,共同开发水电资源。支持地方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通过独立开发、合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清洁能源开发,将分成电量引入百色。共同推进广西电力“一张网”建设。探索符合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需要的电网合作模式,实现主电网、区域电网、企业自建电网等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大电网优势,将周边省份富余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引入百色。加强与北部湾电力合作,引进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引进氢能开发企业培育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十四五”期间,年引入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100—200亿千瓦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投资促进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的铝产业新能源保障网。加强电网调度运行技术创新,建立区域电网智能柔性调控平台,应用多资源、多目标、多约束的电网协调控制技术,对电网、电源、负荷进行柔性调控,对新能源波动性进行快速响应,确保区域电网充分吸纳新能源。提高区域电网现有水电、火电调节能力,加强燃煤自备电厂管理,引导燃煤自备电厂主动调峰,充分发挥煤电兜底保障作用,使电网对新能源的吸纳起到主动调节作用。加强电网建设,加快配电网换代升级,持续加强配电网数字化柔性化水平,畅通新能源输送通道,确保辖区内新能源电力就近上网、就近消纳。兼顾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化学蓄能、抽水蓄能、电磁蓄能等项目,减少、减弱新能源波动对电网的冲击,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建立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执行“网荷互动”“源荷互动”等机制,引导负荷端改变用电习惯和用电行为,汇聚各类柔性、可调节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调峰和新能源消纳,使电源侧和负荷侧形成可调度的电力供需平衡。到2025年实现区域电网清洁能源消费占比40%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铝产业全产业链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多能互补项目,将清洁能源就近用于新型生态铝产业。推动涉铝企业通过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履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开展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降低用气成本。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允许淘汰关停的公用煤电机组稳妥实施“上大压小”,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严格规范自备电厂运行管理,对排放和能耗偏高的机组加快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鼓励自备电厂在符合条件、公平履行义务的前提下转为公用电厂,严禁违规新建燃煤自备机组。推进火电清洁化发展,实现从煤炭开采到煤炭综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的清洁化。开展二氧化碳综合利用、捕获等“碳中和”技术的应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统筹使用全市林业碳汇资源。逐步推进清洁能源替换煤电,基本实现铝产业使用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百色供电局,百色电力公司、新铝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有序开发铝土矿资源。加大对百色铝土矿资源勘探力度,新探明的铝土矿资源依法依规优先配置给已建成氧化铝—电解铝产能的企业,以及保障本地电解铝需求的氧化铝企业。鼓励开发利用低品位铝土矿,支持铝土矿干法选矿技术应用,建立铝土矿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加强铝土矿资源管理,严禁滥采乱挖。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严格做好矿山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提升矿区复垦率和复垦质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铝精深加工产业链。鼓励百色铝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联通互动,促进铝精深加工产业链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轧制材(铝液铝锭—铝板带—铝箔)、挤压材(铝液铝锭—铝棒—铝型材)、铸锻件(铝液铝锭—铝棒—压铸件、锻件)等铝加工产业链条,重点发展交通用铝、包装用铝、建筑用铝、电子家电用铝等应用领域产品。推动百色工业园区、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平果工业区等铝产业园区进一步铝精深加工产业链,打造新山铝精深加工核心区,增强重点铝产业园区的带动作用。规范使用铝液资源,限制引进低端铝加工企业,加快发展铝加工业,推动初、精、深加工协调发展,形成互补共进、整体提升的铝加工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平果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创新发展铝基新材料。以重点铝企业为主,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突破铝提纯、铝材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应用于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军工、5G、半导体、芯片、新能源等领域的铝基新材料。建设铝合金锻造、挤压等生产线,发展铝制汽车车身板、发动机、底盘、轮毂等产品,打造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基地。引进产业规模大、技术实力强的企业,推动铝加工业向交通运输、电子等应用领域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科技局,涉铝工业园区,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大力发展铝终端消费产品。瞄准市场需求,扩大铝家具、铝罐体、铝箔、铝门窗等终端消费类产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现代铝合金家居产品,大力发展节能建筑铝型材,深入研发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等消费品。强化铝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百色国家铝检中心二期建设。赋予产品和终端销售文化内涵,扩大产品度,提升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实现产业发展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开拓非冶金级氧化铝产业。在现有氧化铝产能基础上,积极发展三水氧化铝,生产硫酸铝、硝酸铝、氯化铝等产品,促进化工产业发展。发展煅烧氧化铝,生产耐火材料、陶瓷、抛光化合物等产品。发展活性氧化铝,生产催化剂、吸附剂、干燥剂等产品,推广非冶金级氧化铝在炼油、造纸、化肥等行业的应用。不断改进非冶金级氧化铝生产工艺,拓宽应用领域。到2025年非冶金级氧化铝产量2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科技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快再生铝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大西南、粤港澳大湾区及东南亚的废铝回收、分拣、运输、交易、综合利用体系,鼓励本地铝加工企业的铝边角料、废料回收再利用,实现废铝原料来源多元化,废铝处理集聚化。重点在平果工业区、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德保工业园区布局再生铝项目,打造年处理废铝500万吨的平果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他涉铝工业园区在保障废铝供应的情况下适度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涉铝工业园区,右江区、平果市、德保县人民政府〕

(十三)加速铝产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云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原料、仓储、设备、工艺等智能化管理,降低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集成应用,重点对电解铝、铝精深加工、铝配套产业等生产线进行技改,通过装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等举措,打造一批智能化工厂。规划建设有色金属产业数字应用示范园,打造铝产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定制服务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局,市铝产业协会,涉铝工业园区,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大铝产业品牌建设力度。发挥央企在百色投资铝产业的规模优势,制定铝产品地方标准,为制定或修订铝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参考,为创建百色铝产业品牌奠定基础。发挥企业品牌创建的作用,重点创建汽车轻量化铝材、铝家具、包装铝等品牌。发挥现有产业集群优势,创建百色铝产业区域品牌,打响“百色铝”品牌。加强企业品牌创建服务,推动优势骨干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建设中国—东盟(百色)铝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增强新型生态铝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金融办〕

(十五)推进铝产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施绿色改造升级计划,加强对赤泥、废渣、烟尘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业化难题的研究,加快建设区域电解铝渣、废炭渣等铝产业危废和固废处置中心,积极推进铝土矿尾矿、氧化铝固体废弃物赤泥综合利用,发挥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作用,打造全国赤泥综合利用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

(十六)建立工作机制。依托百色工业振兴指挥部增设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工作小组,协调解决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建立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考核情况作为评价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班子工作实绩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相关县(市、区)要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铝产业协会的人才、技术、信息、协调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协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绩效办,涉铝工业园区,市铝产业协会,涉铝县(市、区)政府〕

(十七)支持政策。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积极探索露天矿产资源滚动开采用地模式,将新型生态铝产业项目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争取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项目库,鼓励产业投资基金、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社会资本等投资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市县两级财政安排年度工业振兴发展基金,优先支持新型生态铝产业项目建设;铝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废物利用、节能降碳业务,给予资金补贴。加强铝产业人才支撑,支持企业培育创新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给予企业引才、育才奖励和企业人才奖励。投资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极简审批”改革,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科技局,市税务局,涉铝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新型生态铝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建铝产业研究院。开展铝精深加工产品多样性、新能源储存、减污降碳、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技术难题攻关。推动百色高新区升级为高新区,吸引更多的铝产业科研力量进驻百色,形成较的研发集群。鼓励科技成果有偿使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百东新区(百色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十九)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型生态铝产业贷款品种,通过产业链融资、贸易融资、票据融资、并购贷款等支持新型生态铝产业。研究设立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新型生态铝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内股权资产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加强国际合作。创新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合作建设“两国双园”铝产业合作园区,合作开发铝土矿资源,共同建设电解铝项目及铝深加工项目,打造中国—东盟新兴铝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氧化铝企业“走出去”与大洋洲、非洲、南美洲等地区开展铝土矿资源开发合作,拓宽铝土矿供给渠道。开展铝生产技术合作,建立中国—东盟技术开发合作机制。积极开拓面向东盟铝产品消费市场,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办事机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试验区服务中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

铝产业是百色的主导产业,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党对推进工作的,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按照《清单》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自觉从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对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的历史重任。把建设好新型生态铝产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不折不扣、扎扎实实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相关单位务必按照市委大力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落实好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主要任务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通过包政策落实、机制创新、要素保障、项目推进,确保任务落实。涉铝县(市、区)要成立主要牵头的工作专班,组织团队,全力以赴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抓实抓细。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要将各项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全力推动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及时反馈推进情况,主动推进职责任务,共同完成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目标。

(三)做好调查研究。

各牵头单位要针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开展深入调研,研究细化落实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的保障措施。

1.聚焦重点难点,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关于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的决定部署要求,把准调研方向,选准调研题目,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2.聚焦问题导向,问题解决。要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仔细查找短板,发现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措施,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要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深入查摆调研、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力争一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取得创新突破。

(四)创新体制机制。

1.加快推进审批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实行承诺审批制,实现铝产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推广“同城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2.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将铝产业项目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在用地指标、耕地占补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3.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增强科技创新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协同,依托本地高校资源,加强国内外技术创新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4.在金融支持、财税补贴、人才保障、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加速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

(五)抓好项目建设。

要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实现招商。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围绕铝产业链开展全流程招商,重点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城市群、东盟国家和地区开展定向招商,吸引一批国内外企业参与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开发合作。要强化项目建设对新型生态铝产业的支撑带动作用。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工作小组要制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计划,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原则,扎实推进一批对发展支撑带动力强的标志性工程。推动将重点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盘子,争取自治区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用地用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与重要媒体联系,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支持推进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市内宣传推介,整合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开拓宣传渠道,努力在全市营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推动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国内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平台,位宣传百色新型生态铝产业。要加强向东盟国家开展宣传推介,拓宽国际合作渠道,加快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

(七)加强督导督查。

将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列入全市重点督查考核事项,新型生态铝产业发展工作小组要会同市绩效办、市委督查室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加快建立目标考核、信息报送、绩效评估等制度,对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清单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涉铝县(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督查情况及时跟踪问责,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变化,及时督促开展整改,紧盯进度、务求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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