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20年)年底,济南市和青岛市城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序治理塑料污染,建设美丽山东。
《方案》明确,在严把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关口上,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在加强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监管上,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市、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方案》要求,积极减少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方案》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