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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对原产自美欧等地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保证金
2019.05.28   点击569次

中新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李晓喻)中国商务部27日宣布,拟自即日起向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征收11.9%-129.6%的反倾销保证金。

2018年3月26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今年5月27日,商务部公布了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裁认为,上述进口苯酚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决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其中,美国公司保证金比率分为125.4%和129.6%两档,欧盟公司为82%,韩国公司比率从13.3%到23.7%不等,日本公司为81.2%,泰国公司从11.9%到28.6%不等。

苯酚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运用于合成纤维、塑料、医药、农药、香料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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