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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丙烷暂不在加征关税之列 就可高枕无忧?
2019.05.27   点击641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

在名单当中,并没有发现丙烯、丙烷等产品的身影。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此次加征关税的商品为2018年8月3日中国针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涉及到的进口商品,涉及进口贸易额约600亿美元。

而涉及到丙烯等产品加征关税,是在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的名单之中,涉及进口贸易额约160亿美元。

从目前情况来看,不排除中国继续针对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可能。而后续的商品很有可能是2018年第一批加征关税的商品,涉及进口贸易额约500亿美元。其中,丙烯、丙烷等产品赫然在列。不过,对于丙烯而言,直接影响相对有限。

从2018年中国丙烯进口来源地来看,来源于韩国的丙烯在总进口量中的占比高达51%,日本及中国台湾的占比也分别高达20%及19%,剩余丙烯主要来源于东南亚地区。而来源于美国的进口丙烯只有区区29.6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即便中国对美国丙烯加征关税,直接影响微乎其微。

不过,丙烯部分上下游相关产品可能会受到加征关税的影响,比如丙烷、聚丙烯、丙烯腈、环氧丙烷、丙烯酸等。尤其是丙烷,进口总量多,并且从美国进口占比较大,受到的影响也预计较大。

近年来,丙烷脱氢制丙烯在中国迅速发展,所需原料丙烷基本依赖进口;一旦对于丙烷加征关税,将直接导致丙烷脱氢成本大幅上升。目前丙烷脱氢利润空间极其有限,一旦成本上升,亏损将成为必然结果。因此,加征关税对于丙烯相关产品的影响需密切关注。

芳烃烯烃产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