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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5项文件
2019.03.22   点击652次

3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部2019年会议计划和发文指标、《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


会议认为,加强会议和发文管理、治理“文山会海”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生态环境部落实“基层减负年”的重要措施之一。


要始终坚持开必要的会,发必要的文,开管用的会,发管用的文,绝不搞各种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严格会议计划和发文指标总量控制,实现全年会议压减30%,发文削减三分之一。要严格会议管理,严禁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提倡各司局之间调剂共享会议指标或者开视频会议。


严格计划外会议管理,实行增一减一,不允许突破会议指标总数。要注重提高会议实效,会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意见沟通,会上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会后认真抓好会议部署落实。同时,鼓励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点对点、面对面交流和电话沟通等多种创新方式,替代开会。要明确发文依据,严格履行发文程序,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和实效。要严肃会议纪律,强化会议经费管理监督检查,以树立良好文风会风为抓手,推动作风和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风气。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规范行政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出台《意见》,对指导和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要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对严重违法企业严惩重罚,又鼓励和引导企业即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要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重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要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提高地方执法部门对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要性的认识,增进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理解,营造有利于环境执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一线执法人员精准掌握制定裁量基准的原则和方法,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时完成本地区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会议强调,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对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补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短板、打赢蓝天保卫战将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要认真做好三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工作。


后续要抓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加快修订已出台行业排放标准,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要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抓紧农药、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要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制定监测方法标准和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强化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快配备便携式监测仪器和技术培训,推动标准有效落实。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