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上发言时说,明年开始,新一轮督察将全面启动,计划再用4年时间,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计划前三年还是常规的全面督察,最后一年开展‘回头看’。”
根据环境部此前发布的消息,截至12月6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5个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进驻期间,督察组共受理有效举报38133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37679件。地方已办结26873件,其中,责令整改12240家;立案处罚2991家,罚款21414.36万元;立案侦查186件,行政和刑事拘留88人;约谈1804人,问责2177人。
根据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有回音。
相比今年上半年开展的第一批“回头看”工作,第二批“回头看”的5个督察组名称已悄然发生变化,在原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基础上增加“生态”二字,这也体现了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三定”方案,原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更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后,明确为环境部的21个内设机构之一,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未来这样查
“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再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日前,在生态环境部成立后举办的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这样介绍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将要开展的工作。
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第二轮督察又会有哪些新的重点呢?
对首轮整改“回头看”
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用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取得显著成效”的表述,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予以肯定。
数据最直观地体现了成效。自2015年12月在河北省启动督察试点后,中央环保督察在两年内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督察进驻期间,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受理群众环境举报13.5万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
在开展第二轮督察前,先对首轮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则有利于成绩的巩固。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认为,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可能会放在第一轮反馈问题的解决情况和解决效果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则表示:“‘回头看’的严厉程度不低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以及还有没有新的问题出现,都会是重点。要‘老账新账’一起算。”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报告》。会议指出,下一步,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环保督察提出了新任务。此前在各地,环保督察倒逼产业升级的功能不断显现,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以浙江省为例,多地以督察为契机,推动本地特色产业转型升级。衢州市编制出台钙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资产整合。温州市推进锻铸造业转型升级,通过督察整改,温州乐清大荆镇107家铸造企业全部淘汰拆除,龙湾区优选31家铸造企业整合为8家。
“已有的督察问责、监管执法工作,可以看做是一个压力测试,实现了环保与经济双赢。实践证明,推行绿色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对经济压力的影响是适宜、可行的。”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说。
完善环保督察机制
去年年底,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曾在发布会上介绍称,第二轮环保督察将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逐步将环境保护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在环保督察过程中,环保约谈是重要的督政手段,发挥着震慑、警示作用。在新一轮督察中,约谈工作也将会加大力度。“通过约谈一个,推动一片工作,这才是我们的目标。”刘长根表示,2018年约谈对象拟重点聚焦以下几方面:一是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力度不够、工作滞后、问题集中的地区要进行约谈;二是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三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反弹,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四是中央领导批示,或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的地区。
另外,生态环境部还将积极指导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实现国家督省、省督市县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机制,发挥督察联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