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相较于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更早。
11月10日,在“第十六届中国水论坛暨第二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现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何军表示,从“九五”到“十二五”期间,编制的四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都具有四个共同的特征:四位一体的治污总体思路、分级保护的流域水质目标、分区控制的流域管理模式、逐步完善的指标考核体系。
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1995-2016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比例从27.4%上升到67.8%;劣Ⅴ类比例从36.5%下降到8.6%;“十一五”期间改善幅度最大。1990-2016年,全国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2018年10月,全国降水量103.9毫米,较去年同期偏多16.6%;全国地表水平均水温18.9℃,较去年同期偏高0.1℃。全国平均水质指数为3.87,同比下降19.4%,首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
从我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各省级行政区水环境质量现状来看,虽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力度大,但排放量仍然远超环境容量。根据规划院2003年完成的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成果显示,我国可利用水环境容量约1000万吨。
何军强调,目前我国水环境治理还面临诸多问题:工业企业距全面达标排放仍有较大差距;农业源污染日益突出,未得到有效控制;氮磷污染控制力度不足,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环境风险隐患较多;生态破坏现象普遍。
如何更好地解决水环境问题,何军提出了几点建议:研究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建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系统治理体系;建立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建立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精准治理、精细管理体系;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强化氮磷防控;完善机制,探索解决瓶颈问题。
何军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把原环保部职责和六个相关部门的八项职责整合,实现了山水林田湖草统一、监管者统一、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统一,打通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为系统做好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