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重点放开了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商品服务价格,其中放开了包括专业评价类、质量检验检测监测、救援救护等8类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委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会上有记者问:刚才您介绍了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请问此轮修订主要放开了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
严鹏程介绍,这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历时一年多,取得了积极成效。从修订内容看,在保持2015年定价目录的总体框架不变、保持13类的定价类别不变、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的基础上,对定价项目作了三种不同方式的改变,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批”,也就是,放开一批定价项目,下放一批定价权限,规范一批定价内容。
严鹏程说,通过“放开一批”,进一步大幅缩减政府定价项目。重点放开了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商品服务价格,主要有3类,其中第三类涉及检测行业,旨在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放开重要专业服务类别中的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专业评价类服务收费标准,如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气象评估及防雷技术检测服务、消防安全评价服务、大气环境评价服务、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及评价服务、水文专业服务;
二是质量检验检测监测服务收费标准,如安全和消防设施监测、环境监测服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排气污染检测,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安防工程检验、避雷装置检验检测,自动消防系统电气设施检测,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测,委托性产品质量检验。
通过“下放一批”,把定价权限进一步下放市县。将直接面向基层、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商品服务定价权,授权市县管理。
通过“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了定价项目的分类和名称。针对此前不同地方同类定价项目名称不一、标准不一的情况,这次修订进行了统一规范。
严鹏程透露,通过这次修订,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这将有利于更加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将地方政府定价权力关进“目录”的笼子里,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需要强调的是,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对价格的异常波动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我们将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防范机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等措施,确保企业经营和人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