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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需立法强制与经济手段并行
2018.07.04   点击327次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2.4%的受访者感觉人们的“限塑”意识比以前有所提高,37.6%的受访者认为没有提高。在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上,77%的受访者坦言自己的行动跟不上意识。落实“限塑令”,68.9%的受访者希望监管部门真抓严管,40.6%的受访者呼吁人们养成自备购物袋的好习惯。

限塑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上述调查显示超过77%的受访者坦言自己的行动跟不上意识,可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限塑的必要性有很高的共识,这主要源于对塑料污染环境的普遍担忧;二是难以付诸行动,生活中塑料制品无处不在,从商品包装到购物袋,再到一次性餐具等等,与时刻发生的消费紧密相连,形成强大的依赖惯性,同时也会让人有螳臂当车之感。

包装消费对塑料的依赖,在于塑料的廉价性,如,一次性可降解购物袋,小点的也要五六毛一个,而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则只要两毛钱。市场是理性的,在可替代的环保产品价格落差没有抹平之前,谁也难以自觉选择环保产品,这导致监管在流通环节的干预作用有限。“限塑令”十年沦为“卖塑令”即是如此。类似的问题同样发生在快餐行业,为了治理外卖塑料包装及餐盒的污染,平台推出包装付费制度,然而提高的只是价格,塑料包装并未出现减量。如此语境下,公民自觉限塑很难带来量变,更遑论实现质变。

所以,“限塑令”应升级为“限塑法”,通过立法赋予限塑的强制性,给包括购物袋、一次性餐盒等设置应用领域的禁区。同时,让市场的问题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将限塑控塑纳入循环经济的立法来调节,配套和运用更多经济手段。比如,提高产销一次性非降解塑料制品的税率、费率,而对可替代的环保产品实施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等,以经济手段促进环保产品市场的最大化。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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