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标志性举措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重点介绍2017年大气、淡水、海洋、土地、自然生态、声、辐射、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基础设施与能源状况,综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报显示:
一、大气环境
空气: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0.7%。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2.0%。PM2.5平均浓度为43μg/m3,比2016年下降6.5%;超标天数比例为12.4%,比2016年下降1.7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75μg/m3,比2016年下降5.1%;超标天数比例为7.1%,比2016年下降2.3个百分点。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是64μg/m3、44μg/m3、34μg/m3,与2016年相比,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分别下降9.9%、4.3%,珠三角地区上升6.2%,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PM2.5年平均浓度58μg/m3,比2016年下降20.5%,比2013年下降了35.2%。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太原、西安、衡水、郑州和济南,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厦门、福州、惠州、深圳、丽水、贵阳和珠海。
酸雨:463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酸雨城市比例为18.8%,比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酸雨频率平均为10.8%,比2016年下降1.9个百分点。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酸雨区面积约62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6.4%,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主要包括浙江、上海的大部分地区,江西中北部、福建中北部、湖南中东部、广东中部、重庆南部、江苏南部、安徽南部的少部分地区。
二、水环境
地表水:1940个水质断面(点位)中,优良(Ⅰ~Ⅲ类)水质比例67.9%,与2016年相比上升0.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8.3%,与2016年相比下降0.3个百分点。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1.8%,与2016年相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8.4%,与2016年相比下降0.7个百分点。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为优,浙闽片河流、长江和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为中度污染。112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的湖泊(水库)70个,占62.5%,劣Ⅴ类12个,占10.7%。。太湖、巢湖和滇池湖体分别为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
地下水:5100个水质监测点位中,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点位分别占8.8%、23.1%、1.5%、51.8%和14.8%。
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级及以上城市898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3个全年水质均达标,占90.5%,其中地表水水源达标率93.7%,地下水水源标率85.1%。
三、海洋环境
全海域:2017年夏季,海水符合第一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6%。与2016年同期相比,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减少3700平方千米。
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为一般,417个水质监测点位中,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点位分别占34.5%、33.3%、10.1%、6.5%和15.6%。黄海水质良好,渤海、南海水质一般,东海水质差。9个重要河口海湾中,胶州湾和北部湾水质良好,辽东湾水质一般,渤海湾、黄河口和闽江口水质差,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四、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优”和“良”的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2.0%,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及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区;“一般”的县域占24.5%,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东北平原中西部和内蒙古中部;“较差”和“差”的县域占33.5%,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西部、甘肃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
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5.3%。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50个,总面积147.17万平方千米。其中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4.8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63个,面积97.45万平方千米。
五、声环境
全国79669个各类声环境监测点位结果显示,地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9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1分贝;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2.0%,夜间达标率为74.0%。
六、辐射环境
2017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运行核电基地、民用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废物处置设施和铀矿冶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限值。
七、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全国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平均浓度分别为404.4ppm、1907ppb和329.7ppb;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1993—2011年)高58mm。
全国平均气温10.39℃,较常年(9.55℃)偏高0.84℃;全国平均降水量641.3mm,比常年(629.8mm)偏多1.8%;全国共出现36次暴雨过程,暴雨落区重叠度高、极端性强;全国旱情比常年轻,但区域性和阶段性干旱明显;台风生成和登陆时间集中、登陆地点重叠度高,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繁;全国平均高温(日最高气温≥35℃)日数为10.7天,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低温冷冻害和雪灾偏轻。
2017年,全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有所遏制,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