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在其十周年来临之际,关于塑料垃圾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落地十载,“限塑令”效果究竟如何?
无论是从媒体的报道,还是从普通人的经验看,“限塑令”的效果实在不乐观,甚至有声音指出,“限塑令”早已变成一纸空文。事实上,从宏观角度而言,“限塑令”并非毫无效果,只是成效并不明显。
调查显示,实施初期,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到2015年为止,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2/3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
同时,在国家加大对“限塑令”宣传推广的背景下,消费者自带购物用具现象增多,环保意识有了明显增强,部分地区已开始一些积极的探索,并开展与白色垃圾的持续较量。
然而,由于缺乏足够的配套制度和鼓励、惩罚手段,“限塑令”渐渐沦为了“卖塑令”,兜售塑料购物袋成为不少超市的一项重要收益。而且摊贩、小贩以及农贸市场等销售渠道和场所,免费、无序使用劣质塑料袋大行其道,导致“限塑令”形同虚设。
同时,近年来,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发展,我国消费形态发生重大变化,塑料餐盒、塑料胶带、塑料包装袋的消耗量迅速上升,这些行业产生的“塑料垃圾”激增。多重因素综合作用,“限塑令”实施初期微弱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开始被淹没。
一方面是社会对“限塑令”效果的质疑,一方面是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对塑料包装的刚需,我国与“白色污染”的拉锯战前路如何?业内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对其完善细化,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强制力,保证切实实施。换句话说,“限塑令”是时候升级了!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开设了名为“我为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建言献策”的专栏,邀请全社会围绕不同领域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据悉,这是继2008年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来,国家层面就防治“白色污染”采取的进一步举措。
由于其便利性,塑料制品已经渗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在短期内难以根治改变,“限塑令”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为塑料袋留下生存空间。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应该提升“限塑令”的法律地位,变“限塑令”为“禁塑令”。
为有效遏制塑料污染,业内普遍认为,不仅要限制商场超市购物的使用、限制快递、外卖行业的塑料垃圾产量,也要限制胶带、地膜、塑料板的使用;不仅要限制使用端,在销售、生产环节也要限制。总之,需求侧和供给侧必须同时发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重拳治理环境污染,“限塑令”将迎来加码落实的新时期,而如何调整升级、与新发展理念接轨将成为业内要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