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大将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5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为进一步压实各地方、各部门、各主体环保责任,我国将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此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任组长。
执法督查工作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手段。目前,为期一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经结束。接下来,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等行动将继续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后盾。
栗战书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执法检查组将组成4个小组分赴8个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坚决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职第一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一举动凸显出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下,近年来我国取得了显著的大气治理成效。日前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显示,包括北京在内的11个城市大气攻坚考核结果为“优秀”,均大幅超额完成《攻坚方案》提出下降15%的改善目标。
在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中,我国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随着环保税开征,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调整,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攻坚,执法检查和机动式、点穴式的专项督察并进,考核问责切实传导大气污染的治理压力,2018年大气治理的佳绩可期。
不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这么一个过程。从大气治理的现状看来,工地苫盖不到位、扬尘治理不到位、部分地方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重污染预警下停限产措施未完全落实、焚烧秸秆、部分企业废气直排等问题依然存在。环境质量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初步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是牢筑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的坚实保障。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指出,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计划提高到79%,全国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要下降2%。
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执法检查的开展将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全面落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法律责任,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