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修订的《关于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的邻苯要求》将于4月25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主要针对联邦法案16 CFR 1307章节,对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限制范围和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实施强制性永久禁令的增塑剂将由现有的3种增加到8种,若产品中增塑剂含量超过1000mg/kg,将禁止在美国市场销售。这一新规对我国塑料玩具出口行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各国禁令
早在2005年,欧盟就颁布了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禁令(2005/84/EC),对于用于3岁以下儿童而且能够被放入其口中的用品,其塑料部件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含量不能超过0.1%。在包含有软PVC用于3岁以下儿童而且能够被放入其口中的用品玩具的包装上,需加贴警告语。美国在2008年颁布并实施《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规定,增塑剂将被限制在儿童消费品中使用。加拿大、日本、巴西、阿根廷等国也分别对儿童制品中的增塑剂做出规定,要求增塑剂含量不得超过0.1%。
我国也在2016年1月强制执行了儿童玩具增塑剂标准,由于我国是参照欧盟的标准,限制的主要是六种常见的增塑剂。而此次美国禁令中新增的几种增塑剂,国内标准和欧盟并没有设定限制,美国此次修订实施的关于增塑剂的禁令,将会对我国塑料玩具出口产业产生较大影响。出口受限
近年来,增塑剂成为制约我国塑料玩具出口的重要因素。据相关部门统计,在2017年,因产品增塑剂超标,我国出口至欧盟的儿童玩具被通报166次,仅在2018年第一季度我国相关产品被欧盟通报达77次之多。
据了解,因儿童用品和玩具需要用到软塑料,而塑化剂在塑料软化上有着优良的效果,加之以邻苯二甲酸酯为主要成分的增塑剂成本低廉,故增塑剂颇受塑料企业的青睐。加上增塑剂广泛存在各种塑料之中,其检测要求高、成本大,企业自检能力不强,在注塑工艺过程中,一旦增塑剂含量过高,产品就会不合格,企业就会遭受损失。
如何应对
各国纷纷制定实施关于增塑剂的禁令,塑料行业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首先,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各国颁布的法令,详细解读,并将技术壁垒应对工作纳入企业质量管控体系,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其次,提高企业产品出口钱的检测标准,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出口地的相关标准和法律规定。然后,相关企业应以安全、环保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原料管理体系,加强生产环节的工艺技术管理,从生产源头防范风险,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同时企业也应该积极寻找增塑剂的替代品,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法尽快找到符合技术规定的增塑剂。
结语
对于我国出口塑料制品的企业来说,应该密切注意出口国的相关标准要求,加大对出口产品增塑剂的检测力度,避免因增塑剂含量超标而遭受退货和毁货的损失。同时,相关企业也要注意生产成本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法规的调整,在越来越严格的国际市场中把握好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