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是我国工业生产中的重要原材料。目前,我国约有4.6万种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每年还有200多种新增的化学品进入市场,其中只有2000多种(占比约5%)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的化学品被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其余4万多种危害性尚未被掌握就进入了社会生产和生活,化学品管理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化学品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因此如何有效的管理危化品成为当今社会安全环保的重要话题之一。
化工行业急需制定〈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
2017年,我国化工行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2起,导致数十人死亡,而经济的直接损失多达上千亿。而就在近日,又有一项化学品着火事件迫使危化品安全管理法规加急出台。据了解,2018年3月6日,装载7860个集装箱的“马士基浩南”号在当地时间15点20分,发生严重火灾,大量货柜烧毁,这有可能,是截至目前国际班轮史上最严重的集装箱船火灾!目前大火原因尚无官方说明,但从火灾现场视频以及从货仓起火等情况,多位业内资深人士初步分析,起火原因极有可能又是因为易燃危险品或电池类货品!由此次事故可以看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一刻不得放松。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温香彩十分关注化学品环境和健康风险,呼吁尽快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化学品环境管理。据了解,在我国现行法中缺少有毒有害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而且现行法规未关注有毒有害化学品源头控制。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化学品管理法律体系在立法和实践上落后于发达国家近40年,因此快速制定相关条款,能够从根源上解决环保健康问题。其中全国政协委员温香彩对此表示,“有涉及化学品的法规集中解决化学品在各‘点’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涉及化学品污染控制的条款,侧重点多在‘常规污染物’的‘末端污染控制’,没有建立化学品环境市场准入制度,对高环境风险化学品引发的环境损害实施源头预防。”
注重化工本质安全
另外,化学品在国民经济为重要支柱产业,经济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在我国工业经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如何在保护环境下,促进化工产业的安全,制定合理的危化品管理条款,成了化工的聚焦之点。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染料事业部总工程师欧其针对提高精细化工本质安全水平,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尽快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大力推广先进技术。二是提高行业自动化控制水平,以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三是将风险评估覆盖工艺全过程。四是政府部门尽快出台安全自动化提升和改造的配套政策。
推进沿江化工产业集聚区搬迁整治
慧聪化工网获悉,在本次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胡启生,提出相关议案:设立专项资金推进沿江化工产业集聚区搬迁整治。据了解,胡启生还建议设立沿江化工产业集聚区搬迁整治专项资金,对相关地市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出台相关政策降低沿江化工企业的财务成本,减轻企业异地重建、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压力。促进化工产业的升级发展。沿江地区化工产业集群集中整理,大大提高化学品管理的安全性。
全国危化企业搬迁倒计时
我国化学品范围分布较大,安全管理难度系数较高,因此发展绿色安全性的管理条款县的重中之重。在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致力于有效的危化品治理政策发布,绝大多数都已初显成效,其中从2017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是管理化学品的基本手段之一。按照此项政策,我国各省区正有条不紊的进行,尽管实施方法略有不同,但总体上看分两步走:化工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化工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以下是各省区危化品搬迁的相关处理方案。
天津市: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
天津市立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实际,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甘肃:2025年9月提前完成危化品企业迁出城镇人口密集区
甘肃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18年年底全面启动,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工业(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甘肃省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将分两步完成,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
安徽:2020年底前完成40多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安徽省发布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该领域内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涉及全省十余个市、县的40多家企业。方案还提出,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腾退的工业用地,可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转产为文化创意、科研、健康养老、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
四川:2025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四川省要求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环保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河南:共有152家危化品企业纳入此次搬迁改造规划
河南省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产业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河南化工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鼓励搬迁改造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落后产业;禁止使用国家已经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积极推进智能改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河南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和环保水平。
浙江:2018年1月10日开始分三步阶段进行
浙江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1.部署阶段(2018年1—2月)。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2.摸底评估阶段(2018年3—6月)。各设区市政府明确县域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同时对所有化工园区开展摸底评估。3.企业搬迁改造阶段(2018年7月—2025年11月)。省经信委、省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督查推进。各设区市政府组织做好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江苏:整治危化品企业“下狠招”不合要求企业搬迁或退出
今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完成调查摸底评估,发布江苏省可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名单;6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上报搬迁改造行动方案;12月底前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的2018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黑龙江:今明两年是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关键时期
目前黑龙江省有危化品生产企业183家,分布在12个市和省农垦总局,但各地搬迁改造工作进展不平衡。科学编制本地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计划,明确搬迁改造企业名单、搬迁路径、搬迁去向、搬迁时限等。本地没有承接园区的,要帮助搬迁企业协调其他市(地)承接园区,确保搬迁企业退城入园。3月底前要编制完成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广东: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案一企一策
广东省要求搬迁改造过程中,要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
吉林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吉林省要求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包括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业化工园区及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下同)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采取众多有效直接的危化品管理制度,对识别出的有害有毒化学品通过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许可、限制、淘汰等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分级管控。对生产危化品企业采取搬迁入园的管理法规,将更加有效的推动化工产业的发展,助力企业向环保可持续生产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