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同时,环境保护部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第1号令。依据各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一些重点行业和企业,如涂料制造业等,轮流停产、停涉气工序,落实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加码督查巡查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天津市已经发布橙色预警,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均已经要求重点区域、传输通道城市发布橙色预警。
环保部通报称,预计1月13日至15日,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将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5日,区域污染程度最重,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临汾、德州、郑州等城市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50微克/立方米;16日,部分城市污染形势将有所缓解;17日,空气质量将再次转差;18日开始,污染过程将逐步缓解。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环保部对各大气强化督查、巡查组发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2018年第1号令。
“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驻守在‘2+26’城市的28个强化督查组和102个巡查组将共同协作,重点对‘2+26’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相关企业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根据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督查巡查办公室将实时调度各组检查情况,每天通报督查情况及发现问题;切实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要求的停限产措施。
根据橙色预警应急措施要求,北京市将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列入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提醒民众做好健康防护。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将采取Ⅱ级应急响应,依据各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一些重点行业和企业,如金属加工业、涂料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玻璃制造业、铸造行业等,轮流停产、停涉气工序,落实减排措施。
环保部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2+26”城市驻点专家组将持续开展重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并为地方“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指导。
攻坚行动“保卫蓝天”
虽然2017年《大气十条》收官之年已经完满结束,但是雾霾并没有彻底“败走”。
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和环保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测,2018年1-2月,我国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京津冀和长三角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偏差,珠三角偏好。京津冀大气重污染日数接近3年平均,长三角大气重污染日数较近3年平均偏多,珠三角偏少。其中,1月下旬至2月上旬冷空气偏弱,大气污染天气过程较多。
每年的采暖季都是雾霾多发的时段。为了应对秋冬季节空气质量改善缓慢、重污染天气高发的情况,2017年8月,多部委联合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
《攻坚行动方案》和6个配套文件主要是围绕督查巡查、量化问责、信息公开等部署工作。
按照这6个配套文件,环保部在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3月29日,开展15个轮次的强化督查、8轮次的巡查,并在此基础上,选择10个左右问题最为突出市(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专项督查。
据环保部每日发布的强化督查通报,仅仅2018年1月5-8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2678家企业(单位),发现103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主要包括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燃煤小锅炉淘汰未完成改造、未安装治污设施和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整治要求,不执行错峰生产,不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乡散煤治理、加油站专项整治和施工工地扬尘、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
这103家企业(单位)中,2家企业未按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3家企业没有完全执行错峰生产的要求,如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飞达橡胶有限公司、巨鹿县宁峰橡胶制品厂、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瑞华五金工具厂。
自2017年4月7日开始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强化督查以来,这些问题从未禁绝。
而秋冬以来加码的督查、巡查更加严格。据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介绍,攻坚行动的督查调集了5600人执行现场督查工作。《攻坚行动方案》将督查内容明确到12个方面、233项任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稳定排放、“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在前所未有的强化督查和对领导干部的“量化问责”压力下,2017年第四季度《攻坚行动方案》完成的效果超出目标。
环保部发布的《关于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017年10~12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显示,2017年10-12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9-9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3%,均达到了改善10%-25%的目标。平均浓度较低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和天津市;平均浓度较高的前3位城市依次是邯郸、石家庄和邢台市。降幅排名前3位的城市为石家庄、北京和廊坊市,分别下降54.8%、53.8%和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