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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治污再现“新面孔” 环保税这些关键点你知道吗
2018.01.22   点击429次
【导读】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开始施行。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绝不是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是从制度设计到具体执行的全方位转变。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环保税全面开征,将带来企业的发展思路转变,节能减排成为“有利可图”的事情。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税收家族新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保税由此成为我国的第十八个税种。

环保税立法,一个重要原则,是将排污费制度向环境保护税“平移”,收入上不会有太大变化。即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根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在计税依据上,固体废物和大气污染物都保持不变,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气等。但水污染物计税范围扩大,包括总汞、总镉、总铅、石油类、动植物油、甲醛等。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

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市均已按法定程序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环保税法在设定税额标准时,既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又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性和选择空间。从全国来看,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等6个省份,税额处于较高水平。环保税收入也已经明确全部属于地方收入,详细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方法也在逐步明确。

其重要意义在于将环境资源税收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当口,开征环保税可以说是恰逢其时。之所以将排污费改为环保税,主要目的之一是环保税的法律效力更高、征管机制更加严格。此次“费改税”,把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对企业的约束更有力。

环保税是要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让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环保税的立法宗旨和功能定位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建设“绿色税制”的代表性税种。这一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改进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调动企业在增加投入,改进工艺,减少排污,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也就是“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并对降低排污浓度的企业给予减税优惠。针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排放量征税,多排多交,少排少交。依照环保税法的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今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目前各地已经普遍成立环保税征管准备工作小组,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环保税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作为完善“绿色税制”的重要一步,环保税的出现,迈出我国税制改革重要一步。下一步,环保部将明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确定标准等,在基础信息确认、环保技术规范适用方法等方面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细致地辅导和服务。同时细化明确有关政策,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细致地辅导和服务,切实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升污染物排放监测能力和水平。

中国环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