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通常应在2018年11月9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9年5月9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017年9月29日,商务部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和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丁腈橡胶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丁腈橡胶是由丙烯腈与丁二烯单体聚合而成的共聚物,外观为灰白色至浅黄色块状或粉状固体。具有优良的耐油性、耐磨性、耐热性和气密性。丁腈橡胶的性能受丙烯腈含量影响,随着丙烯腈含量增加,拉伸强度、耐热性、耐油性、气密性、硬度提高,但弹性、耐寒性降低。丁腈橡胶因其耐油性和物理机械性能优异,被广泛用于各种耐油制品,如O型圈、油封、胶管、软管、垫圈、胶辊、鞋底、输送带,以及保温发泡管等。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5910和40025990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