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国务委员王勇代表国务院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副部长赵英民,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商务部部长钟山,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等出席会议并回答了相关询问。
张德江在发言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强调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治理,统筹协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促进生态环境整体改善;要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实现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要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污染防治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全面化水平。
国务委员王勇在回答“国务院将采取哪些措施,依法防治固体废物的污染,切实打好污染防治这一场攻坚战”时表示,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这次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淘汰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高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促进固体废物高效利用。二是遵循协同治理的原则,统筹开展固体废物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从生态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出发,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技术研发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持续不懈狠抓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坚定不移改革固体废物进口制度,下决心清理整顿国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加大力度推动包装垃圾源头减量。四是切实发挥多方合力,不断强化督察执法和环境监管。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重要抓手,适时开展督察“回头看”,持续加强对各级政府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和部门联动,切实担负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五是强化公众参与和政策引导,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以推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引导公众将环保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灵活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固体废物处理领域,不断壮大第三方治理市场。继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和深度解读,加大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有委员提出,能否按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定期公布结果的模式,建立一套固体废物处理的指标体系,适时公布固体废物存量、增量的变化,哪个地方、哪个行业固体废物的存量在减少、增量在下降。李干杰表示,这个建议非常好,会后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争取研究制定出一套严格的指标体系,来指导推动各地、各方面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有委员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李干杰回答,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环境保护部作为牵头部门,重点抓了几项工作。第一,着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近十年的时间,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800多家增加到2149家,处理能力从过去的700多万吨增加到现在的6471万吨,增加了8倍多。第二,不断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011年以来,共对8千多家产生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检查,推动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第三,全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会同相关部门,尤其是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较好效果。第四,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在环境保护部设立土壤环境管理司,专门负责土壤、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并成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作为部属单位。目前有27个省(区、市)和140多个市县建立了相应的固体废物管理队伍。
尽管取得一些进展,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处置能力不平衡、不充分。实际上,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真正发挥作用的比例还较低。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较高,一些企业出于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例时有发生。三是监管工作存在缺位。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具有比较强的隐蔽性、随机性,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导致监管工作不能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几项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准确掌握监管对象范围。通过即将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彻底摸清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源头防范,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要求企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联合公安机关继续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三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监管。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增加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危险废物移出者、运输者、接收者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借助物联网、遥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四是优化配置,加快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地合理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能力发挥出来。五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统一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将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一律纳入排污许可。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危险废物监督执法和危险废物污染监测监督要求,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监管体系。
在专题询问中,李干杰还回答了委员们提出的其他问题。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也分别就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