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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17.11.08   点击226次
【导读】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广东、福建等地案件较多获表扬;河南、云南及信阳、郑州、西宁、张家口零案件县多被批评。
标签: 环保

    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广东、福建等地案件较多获表扬;河南、云南及信阳、郑州、西宁、张家口零案件县多被批评。

    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各地环保部门2017年9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对1~9月份案件较多的浙江、山东、安徽、江苏、广东、福建等地进行表扬。对零案件县(区)较多的河南、云南两省及信阳、郑州、西宁、张家口等4市通报批评。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9月份,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3957件,同比去年9月增长178%。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0件,比去年增长49%;查封、扣押案件2233件,比去年增长321%;限产、停产案件719件,比去年增长99%;移送行政拘留679起,比去年增长114%;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6件,比去年增长55%。

    1~9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28708件。同比去年1~9月增长146%。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22件,比去年增长57%;罚款金额达96057.6万元,比去年增长73%;查封、扣押案件13115件,比去年增长156%;限产、停产案件6420件,比去年增长170%;移送行政拘留6278起,比去年增长172%;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73件,比去年增长53%。

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