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从昆明市寻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5月2日,经该院审查报检委会决定,依法对被告单位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人邓学良、彭辅元、石荣方、李云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到寻甸县人民法院,案件正在审理中。
资料显示,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金所工业园区。为推动云南褐煤资源的洁净化综合利用,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在昆明市寻甸县金所工业园区投资45.25亿元建设“先锋褐煤洁净化利用试验示范项目”。12月4日,有媒体曝光: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突出,曾被停产整治后又擅自复产。
随即,云南省环保厅通报称,先锋公司褐煤洁净化利用试验示范工程自2014年投入试生产以来,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异味污染影响一直受到民众投诉。省、市、县环保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先锋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多次责令整改并作了处罚。2016年5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责令先锋化工停产整治。先锋公司对存在的环保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治,2016年11月1日起擅自复产,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恶臭异味影响的问题。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于2016年11月22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明确提出了停产要求。
截至12月9日,昆明市、寻甸县公安部门共依法传讯了15名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