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试剂仪器网! [登录] [免费注册]
试剂仪器网
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VOC排污费再度来袭 突围的唯一路径是淘汰?
2016.05.24   点击551次
【导读】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由其制定出台的《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企业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除依法实施其他处罚外,还要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淘汰类的,要加1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标签: 增塑剂

    今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此《计划》首次涉及到了涂料产品质量标准的提升工作安排,提出了“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紧随而至的是5月19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由其制定出台的《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企业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除依法实施其他处罚外,还要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淘汰类的,要加1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关于VOC排污费的话题已是老生常谈,早在去年9月,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保局便联合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作为国内首个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征收点,北京市将从2015年10月1日,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进行征收。虽然没有将涂料行业纳入到排污非试点,行业内却有不少人士未雨绸缪,时至今日,无论是有关质量标准的升级行动,抑或是差别化的排污费政策,涂料企业也算是有了抗体。
   此类举措背后的寓意众人知晓,其要实施,也无可厚非。当前国内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特别是雾霾问题,处身广州的小编便深有体会,若是个好天气,仍可见那袅娜的小蛮腰,要是阴雨连绵,那叫拦腰而斩。PM2.5是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因,而挥发性有机物VOC则是空气中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而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汽油、有机溶剂、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交通运输(如机动车尾气)、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过程。于是,在涂料的世界里,牵扯之下便形成这样一条关系链:环境污染—雾霾—PM2.5—挥发性有机物—涂料。
   当前,我国涂料VOC排放严重。我们知道,传统油漆(一般反之油性涂料)约50%的含量为有毒、有污染、可燃烧的有机溶剂,这些溶剂在涂料成膜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去,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还影响污染环境和空气。而早前的一份统计显示,我国涂料市场中,油性漆占市场的份额高达78%,而水性漆的使用率只有7%-8%左右,虽然在水性漆大力倡导的环境下比重有所提升,可水性漆本身所附带的短板(比如水性漆的硬度,高光高透等),也使得它的全面推广受阻。
   如何降低涂料行业VOC排放是环保政策治理的重点之一。之于涂料企业,要控制VOC排放,就需要企业在产品的生产上将低污染涂料(如水性涂料)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在应用端上,更多采取封闭式作业、减少无组织排放、综合回收和利用VOC等。
   但要真正落实并做好VOC减排行动,却绝非口头说出来般容易。要真正落实环境保护的要求,势必要提高产业的进入门槛,改变市场准入条件,在涂料化工行业实施强制性的资源、能源、环境消耗标准,建立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等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这些话语说起来琅琅上口,看着也澄澄发亮,好一副美好的蓝图规划。但发展至今,我国绝大多数涂料企业的生产经营仍处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产业增长模式上。
   有人士表达,只有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有效整合生产要素,才能为涂料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更大的资源和环境空间;只有使那些落后技术和企业被淘汰出局,从而使具有先进生产力的涂料企业得到更大的发展机会,从而全面提升整个涂料产业的发展层次。
   不能否认,进化的理论同样适用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落后必被淘汰,只有改变,顺应环保可持续的发展方向,不啻为最稳妥的策略,毕竟适者才能生存。可我们同样无法忽视的是,当前国内中小型涂料企业占数不少,粗放型生产使其勉为生存的方式。国家所提之策是在环保的大环境下推促企业的发展,并非逼迫其毁灭。
   早前听闻过一种关于涂料企业污染的治理方法,名为“末端回推”,即政府对于企业涂装中的VOC排放量有一个标准,超过的话就会进行处罚,而这个成本最后会有涂料厂商来承担。这种方式看似跟差异化的排污费标准类似,实则不同。举例说明,家具厂商对涂料厂商提出挥发有机物含量的标准,超过后就要求降低相应的价格,超过限值后就不会再使用,这样就会迫使涂料厂商生产符合标准的涂料。这种模式比起强制的一刀往下砍,似乎显得更为温和,也更容易为之接受,毕竟,我们不能为了生产发展牺牲了环境,也不能为了环境截断所有的生产。
   据悉,下一步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结合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和石化联合会绿色石化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工作,持续完善涂料相关标准对VOC控制的要求,推动我国涂料行业加快向环保化方向转型升级。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对涂料企业的发展总带着股“无情”的意味,但我们不能否能,其本身也是治疗产业传统发展方式弊病的苦口良药。国家的决心方向已定,在无法逃避的现实面前,涂料企业不想在“无情”中泯灭,只能在“逼迫”中重生。

延伸阅读:
    什么是VOC?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美国ASTM 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VOC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巴斯夫公司则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是指那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所以沸点超过250℃的那些物质不归入VOC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
    如美国的定义,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也不管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只强调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
    环保意义上的VOC,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非常明显,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这也就是欧洲将溶剂按光化臭氧产生潜力来分类的原因。
    VOC的危害
    VOC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当居室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家庭装饰装修过程中使用的涂料是室内VOC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各国都对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VOC含量做了限制。

 

涂料资讯
相关产品
增塑剂
关注(4543)
增塑剂
关注(4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