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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控制用电总量 2015年初定6.4万亿度电
2012.02.07   点击244次

早在2011年年底的全国发改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就已悄然下发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该方案明确提出不但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还要控制社会用电总量。”一位地方发改委官员对本报透露,这意味着国家“能源消费总量双控”的思路明确。“所谓双控,不是之前人们所说的能源消费强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双控,而是说能源消费总量与社会用电总量双控,这是一个全新的思路和概念。”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分析。

前述地方发改委官员透露,国家拟建立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将目标完成和采取措施情况作为地方政府考虑的重要内容,以确保未来五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能够实现。

在征求意见稿里面,国家初步提出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具体目标要求。即到2015年,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初定41亿吨标煤左右,社会用电总量控制在6.4万亿度,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上述目标要求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它不再单纯谈能源消费总量的问题,而是同时兼顾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三个目标的协同。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对本报指出。

在能源消费总量上,国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与社会用电总量双控的方案。“之所以单列社会用电总量控制,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能源统计基础比较薄弱,很多行业的能耗数据不准确,而且中央与地方的能源统计也存在差异。”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气候变化与能源高级顾问杨富强分析,而电力统计的数据准确可靠,操作起来简单。

杨富强也指出,另一方面,控制用电总量也是为了减少煤炭的消费,目前70%的社会用电都要靠煤炭,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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