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日前颁布。但国家有关部门调研发现,各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有不同的理解,比如一些地方基于当地的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将石化深加工、绿色食品、林产业、海洋产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也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决定》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解读,以澄清误解。
以重大技术突破为基础
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同于高技术产业吗?应怎样理解和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
负责人:《决定》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高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总体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但其中也有一些技术相对成熟、不具备高成长性的领域,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还将催生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
问:《决定》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负责人: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宏观目标应体现3个方面:一是形成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二是形成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新要求的客观能力;三是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发展的新优势。从发展阶段上看,应按照“三步走”的思路,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到2030年前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着力发展四大产业
问:当前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包括哪些?
负责人:一是以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为目标,着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二是以加快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目标,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是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着力发展生物产业;四是以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
确定切入点和突破口
问:怎样进一步集中力量,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负责人:《决定》从上述4个方面7个产业领域中选择了若干重点方向作为现阶段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从节能环保产业看,以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和再制造产业等环保产业新业态。
从新能源产业看,未来发展应积极发展新一代核能;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看,未来应以建设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为主线,增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的发展能力,加速网络增值服务等新业态壮大发展。
从生物产业看,未来发展要以巩固基础研究、加速推进产业化、有序促进大规模应用为主线,大力利用生物技术开发重大疾病防治新药,加快发展新型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强化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禽和水产品等为主要对象的生物育种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和海洋生物技术产品的发展。推进生物制造技术和产品对传统化工工艺路线的技术替代和对化石资源的原料替代。
从高端装备制造业看,我国要掌握发展主动权,必须优先重点发展先进航空装备和高速铁路交通等先进运输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建设以卫星应用为核心、以服务国家发展为目标的空间基础设施。
从新材料产业看,其发展要以发挥我国在纳米、超导、稀土等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优势为基础,以满足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巩固学科研究优势,大力发展新材料制备技术和装备,大力推进新型材料产业化,大力推进大宗高端材料规模化生产应用。
从新能源汽车产业看,我国要在未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汽车工业体系,必须超前部署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当前,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以产业联盟系列化为途径,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形成知识产权,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需要强调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随着形势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应当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