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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改革:道理很简单实施很困难
2010.09.19   点击130次

中石油集团一位内部人士表示,除了增加企业一些不必要的开销外,在生产环节缴税还有另一个问题:一些走私油可能会因现有的征收体系而变得更有“市场竞争力”。

既然是走私,这类油品就不会走正常的关税渠道。每吨走私汽油、柴油会直接少交1388元、952元左右的消费税。当走私商人把这些不含税的产品以较低价卖给批发商、加油站之后,批零企业又是以国家规定的正常批零价格卖出去,显然会赚取更多的利润,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对其他批零企业而言也有失公平。

厦门大学教授林伯强指出,“如果政府从批发环节来征收消费税,买走私油和买正规渠道的成品油对于批发商来说,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因为即便走私逃了税,但是批发商也要交消费税的。届时很多批发商可能会倾向于选择正常渠道、更加有保证的汽柴油,走私油会流失大量客户。”

此外,在生产环节征收汽柴油消费税,对部分出口汽柴油、来料加工的炼厂来说也不利。

中石油人士指出,国内部分炼厂使用原油、石脑油等产品作为原材料生产汽柴油,炼厂同样需要在这种情形下交纳消费税。但是,炼厂无法把国家已征收的这部分消费税,从出口客户、来料加工的客户那里拿回来,等于说,这部分消费税由生产商承担了。

除上述原因外,一些地方炼厂也对于目前的征税体系感到负担很重。不少地炼都在使用进口燃料油来作为原料、再加工成为汽柴油。因此,将出现政府对进口燃料油、生产汽柴油这两个环节中“双重”征税的情况。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券商研究员指出,短期看国家还不会取消生产环节征税的方式,一是其他环节征税涉及主体较多,而生产环节征收简便易行,也不容易大量漏税。

二是如果改为批发或零售环节征税的话,一些设施建设还需要完善,比如在零售加油站环节征税,需要增加或者更新一些税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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