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全省将进一步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省经信委要求,到2012年末,全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冶金、焦化、电力、煤炭、化工、建材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效整体水平显著提高;70%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运行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完善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
与“十五”末相比,2009年山西省千家企业部分产品单耗分析显示,粗钢、焦化、金属镁、合成氨、烧碱和氧化铝等产品单耗平均水平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部分企业产品能效水平居全国前列。但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相比,该省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提升依然有较大空间。
活动中,山西省将建立行业“领跑者”标杆企业、标杆指标试点。从6大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有代表性的12家重点耗能企业和相应的能耗指标作为“领跑者”标杆企业、标杆指标试点,开展节能对标管理。同时,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节能对标管理。建立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体系;强化节电监察管理,用电负荷在500千瓦及以上或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每2至4年进行1次电平衡测试,并据此制定可行的节约用电措施;加强能源计量对标管理;建立能耗限额对标管理相关制度。另外,还将对主要用能设备开展节能对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