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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强制执行”到“缓和执行”的迷局
2009.11.11   点击203次

自从8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后,基本药物制度一直在稳步推进,但基本药物目录公布以来,国家的强制性一再减弱,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将从"全部配套使用"到"不少于70%使用"。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从"全部配套使用"到"不少于70%使用"说明了各地对基本药物目录的实行范围意见不小,而"不少于70%使用"也说明了未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也将在基层医疗机构得到"不超过30%的销售"。

郭凡礼指出,而这30%的非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各省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增加品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这些政府一定的"话事权",虽然根据规定政府需要将增加的药品上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但这并不能排除各地政府对本土企业的偏心。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认为,实际上,对于"强制性"这个说法,就好象最近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政府也相当头疼,如果"强制执行",并非能得到预期的效果,而如果做出的让步太多,就好象"全部配套使用"调整到"不少于70%使用"又觉得强制性又失去意义。

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除了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目录的三大配套文件包括基本药物采购配送、配备使用和临床应用的具体规定也将于本月底出台,届时如果协调不好,又会将出现"强制执行"与"缓和执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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