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发出通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给予税收支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进一步细化了工业废渣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利好磷肥行业磷石膏利用、上游烟气制酸、天然气脱硫等项目,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行业节能改造和硫酸原料结构调整有积极影响。
财政部发布通知称,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等等。
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包括石膏、硫酸、硫酸铵和硫磺;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以及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等产品实行即征即退50%增值税的政策。
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理事长武希彦认为,此次出台的新政策,是在以前对工业废渣利用优惠政策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对于磷肥企业的磷石膏利用,特别是磷石膏水泥缓凝剂用途上有积极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磷肥企业对于磷石膏废渣的利用十分重视,开磷集团的磷石膏制砖项目已达年产1亿块规模,可消化磷石膏20万吨。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磷石膏制酸产量达到41万吨,他们的磷石膏制酸联产60万吨水泥装置,不仅自产磷石膏全部吃光用尽,还消化了周边部分磷石膏,以及发电、盐化工附产的盐石膏和电厂脱硫石膏。目前重庆也在建设石膏制酸装置,云南则在开发石膏制酸窑外分解技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内容,这些项目都可得到税收上的优惠。
据分析,此项政策还将惠及烟气制酸和天然气脱硫产业的发展,促进硫酸产业的结构调整速度。硫酸是磷肥生产的重要原料,化肥用酸占硫酸总量70%左右。2007年化肥用酸量4184万吨。目前全国硫酸装置总能力超过6600万吨,其中冶炼烟气制酸能力为1450万吨,冶炼酸依托云南、安徽、江西、甘肃等大型冶炼企业,广西、河南、湖南、内蒙古等地正在发展之中。到2010年冶炼硫酸产量将达到1600万吨以上。减免税政策还可能促进国内天然气脱硫产业发展,从而降低国内对进口硫磺的依赖度。据了解,沿海炼厂目前已建和在建装置的硫磺年回收能力约180万吨,2010年全国回收硫磺产量有望达到550万吨左右。